操纵三夫户外“豪赚”2797万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19日,易伟以直接控制账户、受托管理账户、借入配资账户等形式实际控制76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用于交易“三夫户外”。操纵期间,易伟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形式,操纵“三夫户外”股票价格。共计盈利2797万元。
操纵期间,涉案账户组累计买入“三夫户外”194,192,383股,成交金额3,692,779,354.47元;累计卖出190,545,773股,成交金额3,619,539,136.13元。其中,涉案账户组持股占流通股5%以上322天,占比10%以上273天,占比15%以上55天,最高持股占比为16.93%;涉案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全市场成交量20%以上155天,占比30%以上61天,占比40%以上14天,占比50%以上4天。
此外,易伟还向其实际控制的春山新棠交易员李某、黄某华发布交易指令,安排交易员按照其指定的时间和价格,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影响“三夫户外”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并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