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网络平台应禁止宣传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7-13 01:20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7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并发布《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规定》提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审核。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禁止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宣传、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宣传、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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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作者:  编辑:李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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