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10起外汇违规案例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6-10 20:13   

央视新闻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6月10日)通报10起外汇违规案例,主要为机构和个人非法买卖外汇。相关机构和个人的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等法规,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相关机构和个人被处以罚款,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10起案例的具体情况如下:

案例1: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13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0.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至10月,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83.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黑龙江籍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31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7.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湖北籍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6笔,金额合计40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59.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云南籍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3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35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5.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天津籍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3笔,金额合计77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48.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山东籍曹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曹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金额合计8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天津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0笔,金额合计270.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2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92.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山东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5笔,金额合计17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来源:央视新闻  作者:记者 董彬  编辑:李嘉扬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