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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管: 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管理办法将出台
2012年10月底,央行上海总部巡视员兼金融服务一部主任孙辉在“第九届中国国际金融论坛”上透露,正式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配套办法将陆续出台。未来监管对第三方监管工作重点将从“机构业务准入”向“合规风险监管”转变,绝不允许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备付金。
此前,央行已出台非金融支付、非金融机构支付的管理办法、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 办法等。有分析人士表示,类似支付宝、财付通等账户型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规模相对较大,而类似快钱等网关型支付企业的沉淀资金会相对少一些,后者主要是商户和消费者的直接支付。而在一些支付公司开始涉足预付卡业务后,沉淀资金量则会有所增加。
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配套办法出台,将有助于解决支付机构自有资金和客户备付资金安全的风险,从而将更好地发挥第三方支付业务所具有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特点。
据悉,保障客户备付金的安全性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央行监管第三方支付的核心和首要目标。结束“草根”身份后第三方支付机构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但部分支付企业风险意识薄弱等内在弊病亦随之暴露。
央行支付结算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披露的数据显示,已经获得许可的197家机构的支付业务量、支付业务金额及客户备付金余额已经分别占到全国总规模的82%、95%和93%。然而,在高速发展背后,五大问题突出:资金管理仍然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银行卡收单业务违规现象突出;支付机构分公司的展业、终止业务较为随意,内控风险管理能力普遍不足;支付机构随意开展所谓创新业务,突破业务类型和范围,逃避监管;预付卡等业务合作方面不规范问题较多。
其中,客户备付金(即客户预存或留存在支付机构的货币资金)管理成为资金管理风险隐患的重点监管内容。
去年11月,央行下发《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备付金存管银行、备付金存放和使用划转、沉淀资金利息等业界关注的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如支付机构只能选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此外可根据业务需要选择备付金合作银行;存放在备付金合作银行的客户备付金,除直接转至存管银行外,不得直接进行其他跨行划转。央行此举被业内视为遏制资金挪动的一记重拳。
尽管备付金存管办法尚未正式出台,但这一办法是央行的四大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被业内认为争议最小、最有可能先行发布的,且上述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各项业务管理办法虽然没有正式发布,但背后的管理和精神实质不会有变化。”
【小编短评】:对于银行账户中躺着的千万、上亿现金,不少第三方支付企业可以说是生财有道,通过种种投资途径赚取外快。目前支付宝、付费通等已委托银行对客户的交易保证金进行托管审计并定期对外公开,但对于一些还没有申请牌照的企业来说,央行并无强制规定备付金的使用。目前处于监管盲区的备付金安全性,一直是央行监管第三方支付的核心和首要目标,虽然意见稿已经出台了一年,办法正式出台是理所当然的,但是目前该办法出台尚无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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