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审结的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中,因为没有书面合同,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成了法院做出判决的关键证据。
生活中,在聊天记录里的交易和约定,一旦有人反悔,聊天截图能作为证据吗?什么情况下能被认定为证据?如何保留微信聊天记录?
未签书面合同 聊天记录成关键证据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承接了一块聚脲地坪的施工业务,通过微信与一家新材料科技公司的业务人员进行了沟通,包括合作细节、转账付款材料费等。
原告与新材料科技公司之间没有签书面合同,双方争议主要集中在工程质量、报酬以及施工面积的计算等问题上。二审阶段,上诉人提供了2023年7月23日到10月10日期间,双方两个半月的完整聊天记录。法院认为,这些记录把案涉承揽业务的核心内容谈清楚了。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 胡旭辉:干什么活、干多少、给多少钱、按照什么标准干、材料费怎么付,这些内容在微信(聊天记录)里都有体现。虽然双方没有签正式的纸质合同,但法律并没有要求所有合同都必须写在纸上。只要双方通过微信,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形成了共同意思表示,而且都已经履行了,就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承揽合同关系。
最终,法院依据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其他证据,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材料费、施工费。
胡旭辉:我们合议庭最后作出了裁判,并不是只看了一张微信截图,而是微信聊天记录、付款记录、施工情况、现场照片,以及第三方重新施工的费用等证据加在一起,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了一条比较完整的证据链条,来综合认定。
聊天记录截图做证要回答三个问题
很多人以为只要截了图,就等于把证据保存下来了。实际情况是这样吗?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丽丽指出,不是有截图,就一定能被法院采信。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郭丽丽:微信聊天记录在法律上属于电子数据,它也是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法定证据类型,但它和书证、物证等等一些证据一样,都要经过我们法庭的审查。
法官说,想用微信聊天记录证明问题,要回答三个问题:
首先明确这是谁说的?
郭丽丽:微信昵称、头像都可以更换。只拿一张聊天截图,上面显示个“张先生”“李先生”,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要证明这个微信号就是案件里的那个人,或者是案件里面代表那个公司谈业务的人。可以通过微信绑定的手机号、实名认证信息,以及转账收付款记录等等一系列的东西进行佐证、核实身份。
其次体现到底说了什么?最好不要只截一句话。
郭丽丽:一个承诺的意思往往要结合前后聊天内容来看。单独截一句“可以”“没问题”,对方可以辩解说是另外一件事,内容的完整性非常重要。
最后,有没有被改动、删减?这就是大家常说的原始载体问题。
郭丽丽:开庭时,最好带着保存聊天记录的手机当庭登录微信,展示聊天账号、聊天对象以及完整的聊天内容。因为截图、打印件本身没有办法证明是否经过剪辑或拼接,所以一般法官都会当庭要求用原始的手机进行核对。当然,原始手机不在手里也不代表证据就彻底没用。如果能有微信官方凭证、其他备份、公证材料进行佐证,或者对方在庭审中认可,也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没有原始载体,举证难度明显增加,采信度也会降低,所以,截图能不能用,关键不在于“截没截”,而在于能不能证明它是真实的、完整的,并且和案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