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丨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再升级!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9-16 07:31   

9月14日,《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3.0》发布,梳理更新人工智能安全风险分类,就优化调整技术应对和综合治理措施提出了建议。

三年时间里,一年一更新,当《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来到了3.0版本,这一次又做了怎样的调整升级?新挑战又在哪里?

人工智能出现能力跃迁

关注智能体引发的安全风险问题

过去三年,从1.0迭代到3.0,如何看待这样的更新频率和迭代节奏?3.0对比1.0、2.0,最突出的不同是什么?

中国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研究院副教授 文禹衡:三年推出三个版本,体现出我国人工智能治理 “小步快跑”的节奏。回看1.0版本,重点聚焦内生安全风险与应用安全风险;到了2.0版本,进一步关注安全应用的衍生风险,包括对就业、伦理层面的风险,同时提出可信人工智能的基本原则。

发展到3.0版本,人工智能出现重大的能力跃迁。从去年年底,大模型不再局限于回答问题,演进到以智能体为代表、可以主动执行任务的新阶段。正因如此,3.0版本更加关注智能体所引发的安全风险问题。

智能体风险已传导至现实世界

治理迎来结构性转变

框架有一处非常明显变化,把智能体风险、具身智能风险单独列出。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安排?

文禹衡:从中能够看到治理层面的结构性转变。在大模型出现之前,甚至更早的信息时代、网络时代,更多是把物理社会当中的行为、现实世界的信息内容投射到网络虚拟空间。

但随着智能体执行能力提升后,情况发生了改变。智能体在虚拟空间产生的行为,已经可以向外溢出,传导到物理社会。也就是说,智能体、具身智能带来的风险,已经发生到我们的现实物理世界。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才会特别关注它所引发的治理层面的结构性改变。

企业对标指引 赢得用户信任

这份治理框架不是一个强制性的法律,而是一个指引性的文件,怎么让企业,包括行业,需要把它落实为切实行动的主体,怎么把它落实为合规行动?

文禹衡:对企业而言,在于通过指引能够获得一些积极的效果。虽然它不是强制性的,但它是一个标尺,监管者在对企业进行相应监管治理的时候,可以把这个指引当作一个框架,当作一把尺子来衡量。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首先自己要做到,这是一个方面。

另外一个方面,在市场信用上,企业主动做出指引3.0里面的规范性动作,对消费者和用户来说,会产生更好的信用。

(原标题:新闻1+1丨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再升级!)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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