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供哪些更适配灵活就业群体
工作形态的服务?
未来,从医保服务的角度,应该提供哪些更适配灵活就业群体工作形态的服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王震: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灵活、收入灵活、流动性非常大。这个制度设计要想鼓励和引导他们参加职工医保,应该要针对灵活性和流动性做一些制度上的调整,包括政策上的一些完善。
第一,根据他们的灵活就业状况调整缴费方式。比如原来传统的单位就业职工,每个月月底从工资里扣费用,灵活就业人员有时候连续几个月就业,有时候可能突然就失业了,能否根据他们有就业、有收入的时候让他们缴费,缴费年限也累积,这是一个改革。
第二,他们的收入来源、收入水平是不确定的,有时候高、有时候低,有时候按月、有时候按日,还有按年、按季度。那么能否在缴费的时候,比如按季度缴,按年份缴等。
第三,他们的流动性,灵活就业人员从一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从居民医保转到职工医保,那么在一个区域之间转移接续,要更加通畅。
第四,跨制度流动是非常关键的一点。比如原来有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老家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参加了几年,那么他到城里就业,参加职工医保能否把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年限也累积折算到职工医保缴费的年限里。
这些都是“十五五”期间需要探索的问题。
生育保障支持方面
有哪些需要解决和改进的问题?
未来在生育保障支持方面,医保政策也是要再发力的,包括对于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生育津贴直发个人等。在这些政策的落地过程中,我们还有哪些需要解决和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王震:
第一个是要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要让更多的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在内的职工参加到生育保险当中来,这是享受生育保障待遇的一个前提。
第二个是强化管理,不仅仅是出台政策,也要让政策落地。比如推动生育医疗保障费用的支付方式改革,探索产前检查的一些费用,以及按病种付费等,通过强化管理让政策真正地变成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