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决定》共20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
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适当拓宽住房公积金投资运用渠道,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政策性金融债。
二是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简化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审查时限,
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
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