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3日从中央网信办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打赏管理,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推动网站平台合规健康运营,切实维护网民合法权益,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
据记者了解,“通知”中提出11项具体要求,包括:明示打赏规则、规范打赏营利权限开通、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立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加大处置和曝光力度等。
针对打赏规则及打赏营利权限开通,“通知”要求,网站平台向用户提供充值打赏服务,设置榜单排名,设计互动玩法,应制定明确规则,并以直接、简洁方式公开,不得采取多次跳转、冗长条款等方式影响用户知晓。网络直播账号申请开通打赏营利权限,如有违规记录,应在处置期满3个月后,再予以开通。网络直播账号被禁言的,应同步暂停其打赏营利权限,时长为禁言期限的2至3倍。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通知”要求,网站平台不得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
向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向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
对发现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应进行必要的核验,确系未成年人打赏的,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另外,“通知”还要求网站平台要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加大处置和曝光力度,网站平台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处置网络直播打赏相关投诉和纠纷。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妥善处置未成年人打赏的退款纠纷。网站平台应建立健全网络直播打赏常态化治理机制,持续打击治理违规打赏行为,通过发布治理公告、站内公开信等方式,定期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警示网络主播加强自律,引导用户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