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问“充电宝新规”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4-03 17:35   

问:新标准实施为何设置了12个月的过渡期?

答:按照惯例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的过渡期一般为6至12个月。本标准在移动电源电池、保护电路、电池原材料和电池生产过程等方面的要求均有较大提升,新标准设置了12个月的过渡期,即自发布之日起12个月后正式实施。过渡期内,企业可以选择执行新标准或原有标准,但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必须按照新标准从事产品的生产制造和销售。

设置过渡期的核心目的主要有两点:一是为企业新产品研发、设计与生产线调整预留时间,确保标准正式实施后,符合新标准的产品能够及时、有序投放市场;二是为渠道和终端经销商留出消化库存产品的时间,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和行业波动,保障市场供给稳定。

问:已购买的、有CCC认证的充电宝,在移动电源新国标实施后还能带上飞机吗?

答:在兼顾安全风险管控和旅客出行需要的前提下,民航局发布通知,自2025年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CCC标识、CCC标识不清晰、已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新国标实施后,旅客此前已购买的通过CCC认证的充电宝,只要符合民航现行相关规定,仍可正常携带乘机。需要强调的是,充电宝使用不当,出现碰撞、严重挤压、过充等也会增加使用风险,建议旅客不要携带类似的充电宝乘机。

(原标题:八问“充电宝新规”)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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