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从五年前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到如今我国全面开展儿童友好建设。从城市到乡村,从阶段性建试点到常态化建机制。“儿童友好”升级在了哪里?又该如何建设?本期《新闻1+1》为你解读分析。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这个概念是“十四五”的时候我们国家提出来的,简单来说,就是城市的建设要符合儿童健康安全成长的这样一个发展,也要符合他们成长的过程中的各种需求。截至2025年底,我国已有116个城市开展了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覆盖全国超过三分之一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惠及城乡儿童超过1.1亿人。

3月17日发布的这份《意见》,也是在全面总结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将推动儿童友好建设由阶段性的“城市建试点”转向常态化的“全社会建机制”。

在统筹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个方面的友好建设中,进一步聚焦公共政策、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建设重点,三个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比如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放宽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限制等等。

目前,更精细的设施建设也在推进中:
深圳已建成超过100个儿童友好公园,这些公园不仅设施丰富,符合需求,还结合地貌特色,最大限度让儿童与自然能够实现零距离接触。
在江苏苏州,儿童友好交通示范工程为周末兴趣班量身定制公交专线,配上路口的“儿童友好 绿信延长”标志,时刻提醒司机多一分耐心。
在河南郑州,64条为儿童设计的“爱心斑马线”陆续上岗,让路口车辆礼让率提升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