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2-03 18:44   

四、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十五)统筹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适应人口变化趋势,立足主体功能定位,结合自然灾害防范,统筹优化村镇布局,提高村庄规划质量和实效,合理确定建设重点和优先序。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在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前提下,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支持边境地区城镇和村庄建设。

(十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支持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分类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和综合承载能力,扩大农村充电设施覆盖范围。推进农村老旧公路改造、过窄公路拓宽和次差路段提升,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寄递物流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行共同配送,深化快递进村。健全农村客运稳定运行保障机制。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推动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实施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行动,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覆盖水平。加强林区、垦区、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健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

(十七)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稳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布局,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幼儿园,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加强县域教师队伍统筹配置,推动城乡学校在线共享优质课堂。综合施策加大农村控辍保学力度。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县级医院和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合理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配备、使用范围。巩固拓展农村居民医保参保成果,健全连续参保激励约束机制,稳步提高医保基金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比例。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助餐服务、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发展县乡普惠托育服务。完善农村低保标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升临时救助时效性、可及性。采取干部包联、志愿服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精神障碍人员等的探访关爱,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十八)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完善农村厕所社会化管护服务体系,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优化调整低效无效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收运处置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推广绿色生产和节水灌溉技术,发展生态低碳农业。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和海水养殖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加强重要江河湖库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坚定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加强进境动植物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全面推进“三北”工程建设,推广以工代赈等项目实施方式,巩固扩大防沙治沙成果。完善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十九)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动形成向上向善的乡村道德风尚。推进“文艺赋美乡村”,丰富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乡村文物、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建立以村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和村规民约引导作用,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推进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持续整治农村高额彩礼,加强省际毗邻地区联动治理。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培育简约文明的婚俗文化。健全农村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和规范管理。

(二十)建设平安法治乡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强化农村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决遏制“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完善宗祠活动管理制度。深入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和残疾人人身权利、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金融活动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强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统筹做好农村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道路交通、有限空间、燃气、消防、房屋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加强溺水等涉险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开展海洋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五、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二十一)加快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妥善解决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加强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风险监测预警。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发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控新增村级债务。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理顺社企关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健全农垦国有资产资源监管体制。

(二十二)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加强租赁合同管理。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深入整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突出问题,加强村级劳务用工规范管理。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十三)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用足用好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健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激励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资金投放。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展期、续贷支持力度。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息归集共享。引导和规范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强化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挤占挪用等问题。

(二十四)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加强乡村产业带头人和乡村治理人才培育,因地制宜培育农创客。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推进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

(原标题: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来源:央视新闻  作者:  编辑:管鹏伟
返回
杭州网·杭州新闻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