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相关部门推进文明养宠新规定落地实施 专家认为地方应结合本地实际对新规定进行细化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1-23 08:12   

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1月14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宠物用品店。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牵引绳、嘴套、拾便袋等宠物安全用品的销量明显上升,但部分消费者对“安全措施”的界定存在困惑,经常询问“什么样的牵引绳符合规定”“小型犬是否需要戴嘴套”等问题。

这名工作人员建议,相关部门可以考虑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指引,帮助消费者和从业者准确理解新规定的要求。

杨靖文认为,文明养犬正从“私德”范畴向需要“公私协同治理”的公共责任转变,新规定落地的关键是在养宠人与非养宠人之间找到合理的平衡点。对此,可以在养犬管理执法中践行“回应性执法”理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结合柔性执法与严格监管,以提升执法效能与社会接受度。例如,对于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如未拴绳、未及时清理粪便),应以教育引导为先,优先采取劝导、警告等柔性方式,给予当事人自我纠正的机会,体现执法温度;对于涉及人身安全、具有现实危险性或多次违法的情形,须依法果断采取严格处罚措施,彰显执法刚性,维护法律权威。

杨靖文建议,除此以外,有关部门可以发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公众、养犬人及执法人员准确理解条文边界、统一事实认定与执法标准。

在杨靖文看来,还应加强普法宣传与教育引导,提升公众对法律的理解与认同,从源头培育文明养犬的自觉,实现事前预防、日常管理与宣传教育的紧密配合。

推动迈向智慧管理

引导公众认知转变任重而道远,新规定落地亦需要久久为功。

“实现文明养宠常态化,除了法律处罚的刚性约束外,更需构建多方协同、柔性引导的社会共治生态。”杨靖文建议,在社区自治方面,街道、乡镇政府可以引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通过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大会等方式协商制定社区文明养宠公约,细化遛犬区域、时间、粪便处理等规则,如划定本居住区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将法律法规转化为邻里公认的“家门口标准”,形成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的合作治理体系。

杨靖文提到,还有城市开始试点智慧养宠平台,整合犬只登记、免疫、执法、收容等全链条数据,建立动态更新的宠物电子档案,实现各部门的信息共享与流程规范化,推动犬只管理从“难管”到“智管”的跨越。

杨靖文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地方养犬规定是“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治安管理处罚法提供了全国统一的执法底线和框架,地方应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细化和补充,二者共同构成养犬管理的完整规范体系。

在杨靖文看来,在行为认定与措施细化上,地方可对烈性犬目录、何为“采取安全措施”“干扰他人生活”等具体情形作出进一步明确,使规定更具可操作性。在管理环节与处罚梯度上,地方养犬规定通常涵盖登记、规范饲养、收容领养、经营等多个环节,对于尚未达到治安处罚程度的行为,地方可进行管理。

(原标题:各地相关部门推进文明养宠新规定落地实施 专家认为地方应结合本地实际对新规定进行细化)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记者 孙天骄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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