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仿冒孙颖莎、王楚钦、全红婵带货,打的是什么算盘?一条评论引发全国首例AI误判案,创作者如何自证“我不是AI”?当技术应用的门槛越来越低,当内容检测的难度越来越大,AI乱象治理,如何加速加力?《新闻1+1》连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法官张倩,共同分析解读。
01
AI仿冒奥运冠军声音带货
法律上怎么看?
短视频平台上,奥运冠军全红婵、孙颖莎、王楚钦的声音都遭遇了仿冒,被用来带货土鸡蛋。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怎么去界定?面临哪些法律责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刘晓春:借用知名运动员的声音,或者叫盗用这个声音去带货,法律上至少有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是对运动员人格权益的侵犯,比如声音权的侵犯。第二对公众来说,比如粉丝、购买鸡蛋的消费者,实际上是有一个误导、虚假宣传,甚至是欺诈存在的。
盗用名人的声音构成虚假宣传,可能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去追究他行政上的责任。
盗用名人的声音去散播谣言,有可能达到刑事责任,会触犯刑法。
我国《民法典》当中明确规定了声音权,盗用别人的声音会导致对其人格权益的侵犯,从而要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02
盗用声音进行正能量宣传
可以吗?
另一个视频用了白岩松的声音,既也没有带货,也没有谋利,只是进行一种正能量的宣传,这样做可不可以?
刘晓春:这样做看起来没有什么伤害,只是伤害到了当事人的人格权益,但也会误导公众。如果一个“新闻”用白老师的声音来播,大家会觉得它很可靠,肯定就是真的新闻。包括用名人的声音去做科普,大家会误以为这个科普的权威性比它应该有的更高。所以整体上对用户、公众有一个误导,对他们的认知会产生一个不同方向的引导,还是有危害性的。
03
9月要施行的办法
能解决什么问题?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个办法能够解决什么样的问题?
刘晓春:这个办法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把治理的方式往前端移了。考虑到大家事后再去起诉的成本太高,这个办法是说,AI软件在生成内容的时候,要强制给这个文件打上标。打上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的显式标识,提示它是AI生成的;或者采取技术措施在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大家可能看不见,但是平台包括公众可以有比较方便的方式,识别出它是AI生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