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今年1—9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金额达305亿元,18个省份及四川半数统筹区进一步扩大共济范围到近亲属。什么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如何参加家庭共济?哪些亲属可共济?这超300亿的家庭共济资金对参保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何为“医保家庭共济”?可支付哪些费用?
我国职工医保参保人设有医保个人账户,缴纳的保费会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原来只能由职工本人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就医购药时个人负担的费用等。2021年,国办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开启了我们所说的家庭共济。家庭共济账户可用于支付哪些费用?
山东德州市民路延波老人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每个月他都要到社区医院购买药物。本次药费一共是141.8元,按照城乡居民医保65%的报销比例,他需要个人负担49.58元。但是和之前不同的是,他女儿作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前不久办理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给父亲路延波老人使用,产生的费用直接在这个账户余额中扣除。
山东德州市民 路延波:我们老年人,平时不论是做检查和买药都比较多,我们用孩子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付老人的药费,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我们看病的经济压力。
除了支付家庭成员的医药费用,家庭共济账户还可以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参保费用。
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数据来看,前三季度的305亿家庭共济金额中,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273.18亿元,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12.21亿元,用于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17.0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