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 实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2-19 08:22   

法治日报讯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就实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有关工作进行部署。明确组织遴选一批优秀退休教师,面向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高校开展支教、支研,每年计划选派约两万名银龄教师。

根据教育部规定,申请线下开展支教、支研的银龄教师年龄一般在75(含)岁以下,参与基础教育领域的,年龄一般应在70(含)岁以下。

通知提出,鼓励银龄教师投身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民办学校,投身行业、产业、企业急需的紧缺专业,帮助民办学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鼓励民办学校探索推行“导师制”,由高素质银龄教师担任青年教师导师,发挥师承效应。

通知明确,长期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需求,灵活开展支持工作。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记者 赵晨熙  编辑:方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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