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答记者问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12-29 13:01   

近日,为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双减”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以来,各地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力统筹推进,各项重要任务措施先后落实,取得了阶段性工作进展。学科类培训机构得以压减治理的同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问题凸显,一些机构资质欠缺、质量难以保证;一些机构过度营销、抢占市场,无端制造焦虑;一些机构过于牟利、趁机抬价,扰乱了行业发展秩序;这些情况侵害了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对此,人民群众意见很大。因此,在坚决巩固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果的同时,必须注重同步规范非学科类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期待,使非学科类培训尽快回归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定位上来,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2.关于非学科类培训治理已经有了哪些实践和探索?

答:中央《“双减”意见》既包括学科类培训治理,也包括非学科类培训治理。前一阶段在以学科类培训治理为重点开展全面深入治理的同时,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同步部署了非学科类培训治理,为下一步治理奠定了基础。

在中央层面,一是各部门协同发力。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研判形势、发布公告、部署排查,明确有关政策要求,加强行业引导。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出台专项管理文件,加强行业管理。二是加强价格管理。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价格公平问题,寒暑假期间作出专门部署,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收费专项排查整治,严肃查处恶意涨价行为。会同国家发改委加强价格监测,在北京、上海等10个城市持续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服务市场价格监测,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加强内容及人员管理。先后印发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均对非学科类机构进行了同步排查整治。四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率68家非学科类机构发出联合倡议,号召非学科类机构坚持公益属性,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加强行业自律。

在地方层面,一是明确管理部门。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明确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培训机构的相应主管部门。二是出台行业标准。在明确主管部门的基础上,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三是持续查处违规行为。针对各类违规行为,各地各部门不断创新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学科类培训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非学科类培训行业秩序的总体稳定。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非学科类培训的治理还是初步的,市场上现有的文体、科技等培训大小约一百多种,涉及多个行业部门,亟待进一步规范,需要一个系统的文件来部署指导下一步改革。

来源:教育部网站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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