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中新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华儿女报刊社消息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简历
张本才,男,汉族,1967年5月出生,山东临沂人,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学位,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9月后为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
1990年7月后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干部(其间:1990.09—1991.03辽宁省辽阳县人民检察院锻炼),
1991年3月后为中国检察报社科员、编辑,
1994年3月后任中国检察报社文艺部副主任,
1995年12月后任检察日报社总编辑助理、总编室主任,
1999年4月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部部长,
2004年2月后任检察日报社总编辑、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常务副主任、主任,
2005年3月后任检察日报社社长、党委书记、总编辑、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主任(其间:2008.04—2009.04挂职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1年9月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局长,
2013年1月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办主任,
2016年1月后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据悉,张本才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新闻办主任时,中华儿女报刊社曾发文《张本才 从报纸出色到人生出彩》,介绍其部分人生经历:
199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的张本才分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先被安排到辽宁一家基层院锻炼。在大学期间,张本才就开始了文学创作,发表过许多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并长期负责校报校刊编辑工作。恰好当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创办一张检察机关自己的报纸,1991年三四月间,刚从基层锻炼回来的张本才被领导相中,抽调到报纸筹备小组工作。
报纸创办初期,面临着稿源、排版、印刷、发行等一系列问题,张本才既当记者又当编辑还当发行员,从采写新闻稿件,到向地方检察院组稿编辑排版,到出版后把报纸打捆送邮局,什么活儿都干。之后几年,从周一刊、周二刊周四刊,直到1996年改成日报。
1994年,张本才主持创办了检察报的第一份周刊——《明镜》周刊,提出“以镜鉴世、秉持正义,以民为本、服务大众”的办刊理念。
1995年,张本才又在报纸一版主持策划了《法制三维》专栏,专门刊登情、理、法相冲突的法制新闻稿件,在提高可读性的同时,大大增强了普法教育意义。因定位得当、内容独特,这个栏目被中国记协评为“中国新闻名专栏”奖。
上世纪90年代,开办个人工作室的媒体闻所未闻,张本才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以笔名“郁东方”的名义开创了“郁东方传媒工作室”,在《明镜周刊》的“每周观察”等栏目发了许多评论文章,为多家报纸提供评论类稿件,当时中国新闻社还为此对他做过专访报道。
张本才举了很多在报社期间组织开展的新闻报道事例。比如针对“高速公路乱收费”“收容遣送制度违法”“火车票春运涨价”“餐车消费不给发票”“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受侵犯”等关涉民生的社会法治领域热点、焦点事件,张本才组织报社记者进行跟踪采访,以个案为突破口,开展相关舆论监督报道,最终促成了问题的解决,并带来相关体制机制的改变。“我们坚持以感性观照社会、以理性辨析法治,本着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报道、释法说理,试图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点滴推动国家的法治建设进程。”张本才说。
1999年4月,张本才从检察日报社调回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任政治部宣传部部长,成为当时最高检机关最年轻的厅级干部。2004年3月,张本才又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调回检察日报社任总编辑,不久后任党委书记、社长、总编辑、编委会主任兼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主任,再次踏上了检察新闻工作的新征途。
面对新形势,张本才向全体检察日报员工提出了打造“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法治大报”的奋斗目标,并具体谋划了“一体两翼”的检察报业发展战略。“所谓‘一体’就是要继续巩固发展好报纸这个报业的本体;所谓‘两翼’就是指要发展好正义网和报社影视中心,为报业发展插上两个腾飞的翅膀。”
2008年4月至2009年7月,根据组织安排,张本才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1年10月,张本才第二次调回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任计划财务装备局局长。2013年,他调任办公厅主任并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成立后,又兼任新闻办公室主任。
2016年1月后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直至此番被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