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客户端讯 12月29日上午,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人事任免事项。
姚高员因工作变动提出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姚高员辞去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会议决定任命:
张振丰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杨胜杰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毛伟平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温州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建明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张健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罗杰的温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