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草原(徐树春/摄)
为促进草原生态稳步恢复和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不断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2011年开始,我国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等13个省区,657个县、旗(团场、农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目前,该政策已实施两轮,落实禁牧面积12.1亿亩,草畜平衡面积26.1亿亩,取得了很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内蒙古草原禁牧区的草品种数量,由政策实施前的每平方米8种增加到12种,草畜平衡区从12种增加到46种。青海三江源草地整体退化的趋势得到遏制,野生动物种群明显增多。青海等省区的一些贫困县,补奖政策收入占比达到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