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3500万 内蒙古公安厅原副厅长王来明受审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9-18 20:58   

中新网鄂尔多斯9月18日电 1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内蒙古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来明涉嫌受贿罪一案一审开庭。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来明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公司和个人在案件办理、职务调整、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3500余万元。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记者 张林虎  编辑:李嘉扬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