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京禄口机场到郑州、张家界、烟台,这一轮疫情,这些公职人员各自因为什么被问责?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8-05 07:58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讯 因为本轮疫情防控履职不力,从7月下旬开始,关于官员被问责的消息,陆续发布——

先是源头禄口机场,7月23日,江苏省委决定,暂停冯军同志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再是7月31日,郑州市委作出决定,免去付桂荣同志的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职务;并责令郑州市卫健委党组对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领导班子作出调整。

8月3日,更是问责频频。

因疫情防控工作履责不力,经烟台市委研究,山东烟台莱山区区长被免职。

当日,中共张家界市纪委也以疫情防控不力为由,追责问责18名公职人员,其中包括免去许雄辉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取消副区长候选人提名资格;其他人员还涉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予以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约谈、批评教育等内容。

一样是因为疫情防控不力,为什么有的是问责,有的是追责,有的是免职,有的是暂停职务?为什么有的是党委研究决定的,有的却是纪委发布的?

它们有什么不同?今天跟大家好好聊聊“问责”这件事——

公共卫生事件的问责制什么时候被大家熟知?

相信大家印象比较深的是2003年“非典”时期。2003年5月12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此后随着问责的深入,问责制逐渐制度化、法制化。

为什么要“问责”?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如果在责任范围之内出了问题,当然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而根据现有的制度,我们的问责还分为党内问责、监察问责两大部分。

党内问责怎么“问”?

党内问责、监察问责的区别在哪里?

先看党内问责,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内问责的主体主要是党委,所以上面四个案例我们看到,三个都是由党委作出决定的,这都属于党内问责。

党内问责问谁的“责”?追究的什么“责”?

根据《条例》,党内问责主要问的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主要追究的是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所以上面几个例子我们看到,问责的都是党的领导干部,被问责的原因,都是在疫情防控不力中负有主要责任。

党内问责的方式,对党的领导干部主要有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

重点看第三种——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主要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

还是前面几个案例,有的免职、有的暂停职位,都属于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问责方式。当启动这种问责方式时,说明这个领导干部已经失职失责了,并且造成的危害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

但为什么还出现了纪委的问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四条明确指出,党内问责的主体包括党委(党组)、纪委或纪委派驻(派出)机构以及党的工作机关。

所以,简单的说,纪委的问责也是党内问责。

监察问责“问”什么?

再说监察问责,这是对党内问责的重要补充,主体是监察机关。监察问责侧重点,在于追究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公职领导人员的失职失责问题,它的定语是“公职人员”,而不是“党员”。

那么监察问责问的是什么“责”?什么“事”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问责所问的责任主要内容包括决策严重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履职不力导致所在地区连续发生重大事故,对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以及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等等。

同一件事,为什么问责主体不一样?

问责主体和被问责对象,一般是上下级关系,问责时不越级行使权力。

比如烟台市委研究决定,免去的是莱山区区长、分管副区长职务。莱山区委研究,免去的是黄海路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

再比如郑州市委作出决定,免去的是付桂荣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问责和追责有什么不同?

这就要先说问责制度,它是问责、追责、负责相统一的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和事前、事中、事后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简单来说,问责主要针对事情发生时,问的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责,追责针对是事中和事后,追踪领导履职情况,追究渎职和失责的干部。相对问责,追责的范围也更大些。

所以我们看到,张家界纪委发布的通报提到是“2021年7月以来”,被追责问责的人员多达有18人。

问责是政治文明的体现,要建立责任政府,就要建立完善的问责制,最近一系列问责事件,反映了我们国家对疫情防控的高度重视,以及对治理党员干部队伍的决心。

党纪、政纪、国法有什么区别?

多说一句,也是经常出现在很多通报中的术语,常常有这样三个名词:

党纪,也就是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国法,是法律法规,每个公民人人平等。所以有人是党纪国法都要处罚。

政纪,通常被理解为政府纪律或者行政纪律,主要是对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政府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不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步伐逐步加快,政纪已逐渐法律化。目前脱离于党纪、国法之外的政纪已经不复存在,依规治党、依法治国,已经没有政纪这一“中间地带”,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的相关要求,已经全部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作出规范。

以上,说了好几段,其实就是一个意思:人民给了你权利,你必须承担起责任,失责了,会有制度追究。身在其位谋其职,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部分资料来源于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来源: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编辑:李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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