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协议追索文物
探索出行之有效的中国方案
这一批国宝的回归,背后其实是中美已经续签了三次的一项谅解备忘录,这个机制发挥了怎样独特的作用?
霍政欣:文物追索是一项难度极高的任务,是一项世界性难题。这些年来,在中国政府和各界的高度重视之下,可以看到,中国的文物追索返还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这些年来,美国多批次向中国返还文物,最重要的就得益于中美两国之间签订的关于文物返还的双边备忘录。在国际范围内,实际上已经制定了大约两到三部非常重要的全球性多边国际条约,比如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一份国际条约,目前已经有150多个国家加入了该公约。总体而言,多边国际条约的规定相对比较抽象,不够聚焦,操作性不强。
与此相比,像中美两国之间签订的双边备忘录,或者是双边协议,它往往更加具有针对性,操作性更强,规定的相应条款也更加细致。因此,这些年来美国多批次向中国返还文物,主要就得益于中美两国自2009年以来签订和三次续签的双边备忘录。通过双边协议去追索文物,也是中国在文物追索返还领域为世界探索出的一个行之有效的中国方案。
双边执法协作
让流失文物顺利回家
一旦流失文物进入海外私人藏家,到了拍卖市场,就会涉及非常复杂的物权法的障碍,这次美国返还中国的一些文物是美国执法部门在办案过程当中查获的。从查获到返还,中间还有哪些过程?这个过程又需要中美之间怎样的合作与配合,才能够顺利实现?
霍政欣:文物如果在私人藏家手里,追索起来面临着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障碍。比如广泛存在各国国内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时效制度等。中美两国签订的双边备忘录,主要是从双边执法合作的角度,确立了操作性很强的执法机制。所以,目前从中美两国积累的实践来看,大部分的文物返还遵循着以下程序。
首先,美国的执法部门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疑似非法出口自中国的文物,他们会进行暂扣,同时第一时间通知我们的驻美大使馆或者领馆,我们的驻美外交机构在获得美方的信息以后,会第一时间告知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主管部门同时会迅速展开相关研判,包括邀请文物专家和法律专家对这些疑似从中国非法出境的文物进行事实证据和法律上的研判。如果我们能够证明这些文物确实是从中国非法流失的,我们就向美国提出正式的追索请求,美国在得到中方的请求以后,就会依据双边协议,以及美国国内法启动相关的法律程序。很多的文物返还,都是美国执法部门在收到中国方面的请求以后,依据国内法或是启动民事没收程序,或者其它程序把相应的文物进行没收,然后移交给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