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动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
支持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打造辐射带动力强、供应韧性好的现代商贸流通节点城市。开展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推动零售商业设施改造升级、数字化赋能、多元化创新。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实施批发业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推动批发企业经营模式创新,推进批发市场智慧化建设。加快培育建设多元业态融合、优质资源集聚的标志性商圈,打造一批特色街区。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因地制宜发展汽车赛事、房车露营等消费新场景,扩大汽车后市场消费。
六、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挖掘地方特色美食资源,培育名菜、名小吃、名厨、名店。提升住宿服务品质,支持住宿与旅游、康养等多业态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体育赛事经济,推动体育比赛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培育“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项目。支持利用购物中心、商场等场所打造特色演艺新空间。加快站城融合发展,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实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拓展旅游服务功能。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加强国际邮轮母港配套设施建设,推动“邮轮+”业态创新,打通从船上到岸上的消费场景。探索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地区开通低空物流航线、开发低空旅游项目,拓展低空消费场景。
七、提升消费供给品质
办好中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精品消费月,增加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等技术在消费领域深化应用,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消费”场景。持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推广智能家居、智能家电、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产品。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高质量开展“三品”全国行,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
八、加强对外宣传推介
支持相关城市培育打造高水平国际交流平台,深化经贸合作,促进人文交流。发挥驻外使领馆作用,统筹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宣介活动。支持拓展国际友城合作,开展专场推介活动,提升相关城市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对扩消费政策、活动以及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进展成效的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广泛关注、各方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协同联动,抓好贯彻落实。相关城市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高质量推进培育建设工作。商务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典型经验总结推广。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