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凌晨,海宁市公安局许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一个正在自己车内偷东西的男子,已经将其控制。接警后,民警李彬立即赶到现场,将嫌疑男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的调查。 经过初查,该嫌疑男子名叫维某,是云南人,今年17岁,目前暂住杭州市余杭区。维某对自己盗窃车内物品的行为供认不讳。 随着审讯调查工作的深进,办案民警发现,维某其实并不是单独作案,当晚参与盗窃的还有另外二个男子。原来在案发当晚,维某是和另外二个朋友龙某和勇某相约,三个人结伴来到海宁市许村镇,通过拉车门方式对车内财物进行盗窃。 掌握到线索后,许村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连夜前往杭州余杭进行抓捕。民警在余杭某小区的租房内,一举抓获嫌疑人龙某和勇某。在租房内,民警还缴获了现金、香烟、耳机等赃物。 在落网的三名嫌疑人中,年纪最大的龙某今年18岁,来自云南;年纪最小的勇某今年才15岁,来自安徽。民警查明,这三名嫌疑人虽然年纪小,但已经不是第一次结伙盗窃了。 从今年4月22日起,维某、龙某和勇某就多次结伙来到许村镇的新益村、永福村、荡湾村、孙桥村一带进行盗窃作案。他们作案手法老练,作案时间通常选择在深夜或凌晨,趁着路上行人稀少,对停放在道路上的小轿车下手。在作案过程中,他们会一辆辆尝试拉拽车门,一旦发现没有车门上锁的汽车,就马上进入车内,进行盗窃。无论是现金、香烟还是耳机、充电宝,只要是事主遗留在车内的,都会成为他们盗窃的目标。涉案物品价值达到千余元。 目前,维某和龙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海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勇某因未满16周岁,警方对其进行教育训诫后,交由其监护人管教。 警察蜀黍提醒:每个车主应当牢牢树立“汽车并不是保险柜,不能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的理念。车主不管将车子停在什么地方,下车后都要记得给车门上锁,尽量不要在车内放贵重物品,避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同时也要警告那些想走歪门邪道的不法分子,手莫伸、伸手必被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