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保厅通报今年前三季度我省空气质量情况。11个设区城市 AQI 优良率平均为 84.1%,同比上升 2.0 个百分点。其中,温州市、丽水市、舟山市、台州市 AQI 优良率大于 90%。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前三季度全国空气质量”20强“中,我省舟山市位列第三,丽水、台州、宁波分别为第5,第10和第17。 58个县级城市中,37个县级城市AQI 优良率范围大于90%,泰顺县达到 100%;上虞区等 24 个县级城市同比上升。 全省空气质量大排名: 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小到大排序)依次为:舟山市、丽水市、台州市、衢州市、宁波市、温州市、金华市、绍兴市、嘉兴市、湖州市、杭州市。 县级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10 个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小到大排序前10个城市)依次为:泰顺县、龙泉市、云和县、庆元县、开化县、岱山县、遂昌县、温岭市、玉环市、文成县(开化县和岱山县并列第 5 位)。 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大到小排序前10个城市)依次为:长兴县、桐乡市、德清县、嘉善县、海宁市、慈溪市、柯桥区、富阳区、永康市、江山市。 在群众最关心的PM 2.5方面,11 个设区城市 PM 2.5 浓度平均为 33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8.3%;舟山市、丽水市、台州市、宁波市、温州市、衢州市、金华市等7个城市 PM 2.5 浓度小于 35 微克/立方米,达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温州市、衢州市、金华市、丽水市 PM 2.5 浓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同比下降10.3%-16.2%),嘉兴市同比出现上升。 58个县级城市中,泰顺县等 47 个县级城市 PM 2.5 浓度小于等于35微克/立方米,龙游县等10个县级城市PM 2.5浓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各设区城市共出现重度污染 14 天次,同比持平,其中 PM 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 10 天次。县级城市共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 24 天次,同比减少 10 天次;其中,重度污染 22 天次,严重污染 2 天次。 2018年1-9月169个重点城市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