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步入8月啦,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这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随小布一起看看~ 开展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 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 全省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遴选出的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的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病种,实行门诊按病种支付。 各地根据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建议处方和单帖医保支付参考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病种医保支付标准,将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建议处方范围内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使用传统中药饮片的,按原政策执行。 在浙江创办企业 可“自主取名”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同意《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决定,在杭州、舟山试点基础上,于8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这将进一步压缩浙江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名称和设立登记环节。 20座、40座客车省内 高速公路通行优惠结束 8月1日起,20座、40座客车浙江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期结束,将按现行收费标准收费,即:20座客车0.8元/车公里,车次费10元/辆次;40座客车1.2元/车公里,车次费15元/辆次。 退役军人抚恤 补助标准提高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