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深”,只要提到这四个字,就会联想到一线城市。
可就是在这次全国两会上,当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北上广深”中的三个城市——北京、广州、深圳却提出,要跟在杭州后面,设立一个机构;提出的人身份相当不一般:深圳市市长、广东高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四川高院院长,同时他们也是全国人大代表。
这到底是个什么机构,为什么这些一线城市争着要设立这个机构?已阅君今天来聊一聊。
一线不光在说,还在做
先来看看,深圳市市长、广东高院院长、四川高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是怎么说的。
深圳市市长长陈如桂是这么说的:去年最高法还在杭州设立互联网法院,集中审理涉网案件,社会反响很好,深圳互联网产业十分发达,这类案件比较多,建议进一步扩大互联网法院试点范围,在深圳设立互联网法院,提高网络违法案件审判质量效率。
广东省高院院长龚稼立说,进一步推动扩大互联网法院试点范围,广州、深圳都是全国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涉互联网企业集中,涉互联网案件较多,都具备较大人员和技术优势,希望能够列入互联网法院试点范围,为全国提供更鲜活、更丰富的新型法院。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发言时说,要借鉴杭州成立互联网法院的经验,北京市、深圳市作为互联网发展的中心城市,应当尽快成立互联网法院。他还表示,希望北京能获批成立国内第二家互联网法院。
要设立互联网法院,并不只是说说而已。已阅君发现,在今年1月,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勇就透露,广州中院已着手这方面的事,具体路径图是:借助海珠区法院,在琶洲互联网聚集区,先设一个互联网法庭;等互联网法庭正式运作之后,广州再向广州市委、广东省委和中央继续提出设立互联网法院的建议
除了北京、广州、深圳外,还有一个地方也传出希望设立互联网法院。
在这次全国两会中,四川高院院长于树江也称,“成都是国家中心城市,是四川经济发展的引擎。在成都设互联网法院,有客观需要和突出优势,这对成都的互联网和高新科技的发展,有推动作用。”他还说,最高法下一步还要选若干个城市,继续搞互联网法院试点,“下一步我们会积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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