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称:从2018年1月1日起,浙江将在全国率先开展肝移植术基本医疗保险按绩效支付试点。肝移植术将按“乙类”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个人自理比例30%。
保障对象为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的浙江省户籍患者,或在接受肝移植术前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的患者。以杭州市医保患者为例,如果肝移植总费用在40万元左右,那么医保可以报销28万元左右,自己掏12万元左右就够了。
目前,试点工作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树兰(杭州)医院、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东部医院等4家省内医疗机构开展。试点期限为5年,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仅仅因费用问题,1/5患者失去重生的机会
近年来,肝癌发病率逐年增长,全球50%的肝癌发生在中国。而截止到 2016 年,中国仍有9000万慢性乙肝患者,其中700万人因严重肝脏疾病和癌症发病风险需要紧急治疗。对于终末期肝病患者来说,肝移植是延续生命的唯一方法。
但肝移植手术的平均费用(包括手术、药物、治疗)在35-50万左右,让很多贫困家庭望而却步。在树兰(杭州)医院,仅仅因费用问题最终没法进行肝移植的患者占了约1/5,中国工程院院士、树兰医疗总院长郑树森告诉记者,“几乎每个月都能碰到这样的患者,有些还非常年轻,实在可惜。”
今年4月27日,树兰(杭州)医院医保部门联合肝移植中心,向浙江省人社厅率先提出了将肝移植术纳入社会保障的申请,并于11月30日收到作为首批试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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