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干部招待上级,再从财务里报账支出;有的干部明知招待费不能报账支出,还要套取资金支出;有的干部套取资金,组织外出旅游……他们都受到了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
有的干部“另辟蹊径”,在微信群里收红包,受到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
……
中秋节、国庆节“双节”将至,从浙江省纪委,到各市、县(市、区)纪委,都在密集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已有数十人受到处分!
从这些通报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哪些共性、特点?哪些方面是千万不可逾越的“雷池”?这些再次强调纪律的通报中,传递出了哪些信息?已阅君今天来聊聊。
公款吃喝,“变种”也要受罚
浙江有条规矩,叫“村级公务‘零招待’”。所谓“零招待”,差不多涵盖了所有层面:村级日常工作时;村与村之间工作联系;村内部活动;上级有关部门与村之间工作联系、开展活动时,都不得公款招待。
这条规矩,现在已经差不多覆盖了全浙江。“零招待”主要涵盖这几样:饭菜、烟酒,目的就是遏制“嘴上的腐败”。
从通报的内容来看,有些干部觉得查不到,“顶风作案”。
比如今天宁波通报的鄞州区横溪镇安监所所长何开丰、鄞州区横溪镇金山村党支部书记钱金道、村主任钱兆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就属这一类。今年3月29日、4月12日、4月14日,何开丰借到金山村指导工作之机,多次与村支部书记钱金道、村主任钱兆成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并中餐饮酒,还事后从村财务中报账支出,结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不吃,光报销香烟行不行?当然不行!
南浔区南浔镇浔南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法明,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鹤林二人,就在村级招待中违规报销香烟款。结果一人受党内严重警告,一人受党内警告处分。
根据最近这些通报,有的干部还想到了另一招:明知没法报销,想方设法套取资金,来支付公款吃喝宴请的费用。
平阳县昆阳镇下薛村两委以偿还借款等名义从村集体账户套取资金52000余元,其中37000余元被用于村两委人员吃喝宴请。吃喝宴请费用的票据均由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薛声钿审核签字后报销。
无独有偶,长兴县和平镇独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邱海棠组织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商议决定通过伪造土地征用协议书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支付村招待费,共计49685元。
这两名干部,都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过年过节请客吃饭,要是自己掏腰包,自然没人说,但要是动了公款的念头,那组织就要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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