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集浙江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今知识产权有了“更加贴身的护卫”。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9月8日分别在杭州中院、宁波中院正式挂牌成立,今后将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模式及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体制,不断优化整合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格局和审判资源,统一知识产权司法裁判尺度,维护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力护航浙江创新发展。
那么,知识产权法庭管些啥?怎样进行案件审理?今后打知识产权官司会更方便吗?为此,记者采访了新设法庭的有关负责人。
新法庭管些啥?
根据批复,两个法庭挂牌运行后,将各自跨行政区域管辖我省特定知识产权案件。
其中,设立在杭州市上城区吟潮路36号的杭州知识产权法庭,管辖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等6市;设立在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568号的宁波知识产权法庭,管辖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台州市、舟山市等5市。
今后,两个法庭将对各自辖区内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诉讼标的额为800万元以上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等,进行审理。
缘何专设机构?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注册商标数量等均位居全国前列,已经成为创业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大省。但同时,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相关的案件大量涌现,司法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发展的需求也不断增长。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新力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呼唤设立跨区域管辖的知识产权法庭。眼下,创业创新活跃,知识产权形成或申请呈爆发式增长,商业经营活动已难以避免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纠纷发生较为频繁,传统的法院体制已经难以适应,知识产权法庭设立正是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如何进行审判?
浙江法院早在2000年就开始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至今全省11个中院和33个基层法院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
以杭州为例,杭州中院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于2002年成立了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知识产权审判庭,目前辖区内共有7家基层法院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
从知识产权“审判庭”到知识产权“法庭”,几字之差的背后,是怎样的变化?
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将分散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部门的知识产权审判职责“三合一”,统一由一个相对独立的审判机构行使。“以往,杭州中院民三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杭州的重大知识产权相关案件一审和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二审,杭州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收案范围较以往有较大拓展,从区域上看,‘一变六’,从审理杭州一地的知识产权案件到审理杭嘉湖金衢丽6市的相关知识产权案件;从类型上看,‘一变三’,从单纯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走向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杭州中院副院长邵景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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