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开始,全国财产保险公司进行新旧车险业务系统切换,正式实施商业车险改革工作。目前,浙江省的车险改革工作也已经全面展开。新旧车险有什么明显的变化?对于车主来说到底是权益增加还是费用增加?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我们在这里为大家详细解析新版商业车险。
先看哪些新规大大增加车主权益!
1、保险即时生效
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或者“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
2、可以代位求偿了
举例来说,你的车子被对方追尾,对方全责,但是对方车辆未购买商业险。这可如何是好?在改革之前,你需要先自己垫付维修费用,然后找对方车主讨要。但是万一碰上老赖,除了打官司你也只能自认倒霉!
但是改革后,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为你垫付维修费用,之后让保险公司找对方车主索要维修款,这样,你就省心了。
同时,车险改革后的“代位求偿”并不算出险,不影响你下一年的车险费率。
3、自己人不小心撞了自己人,可以赔了
在车险改革之前,无论你买了何种商业车险,如果撞了直系亲属都是不予赔偿的。但是车险改革之后,新条款商业三者险的保障责任范围明确包括“被保险人及驾驶人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也就是说,自己人把自己人给撞了,能赔。
当然,这个条款,我们希望永远别用到!
4、驾驶证过期还能赔
新条款关于驾驶证方面保险公司的免责范围是:“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所以像驾驶证过期、丢失等情况,以后就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了。这种情况按照以前,在这个期间出现的事故保险公司一律可以拒绝赔付,但是今年改革之后,期间出现任何事故,车损三责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等都是有效的,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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