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权须为民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7-23 10:58   

    “身为党员干部,只有牢记责任,为党分忧,为民谋利,才能谋出个百年犹得济苍生。”福建省东山县原县委书记谷文昌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谷文昌为官恪守一条心中的底线:只要对百姓有利的事,哪怕排除万难也要做到;凡是对党的威信有害的事,哪怕再小也不能做。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他带领东山人民艰苦奋斗,战胜风沙,彻底改变了东山的面貌,在老百姓心中树起了一座不朽的丰碑。当地群众尊敬地称他为“谷公”。“先祭谷公,后祭祖宗”,已然成为当地的习俗。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当前极少数位高权重的人,不但没有“为党分忧,为民谋利”的坚守,反而从个人或小集团利益出发滥用公共权力:有的把权位作为享受的阶梯,讲求排场,挥霍浪费,贪图奢靡;有的把权力作为资本,搞权力寻租,悬权力待价而沽,以权谋私;有的为个人仕途,拉帮结派,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自行其是;有的只看局部,不谋大局,只求个人威权,不讲中央权威,等等。凡此种种,都会带来严重脱离群众、滋生消极腐败、亵渎法律尊严、败坏社会风气、动摇执政根基等严重后果,必须予以毫不留情的惩治。

    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论位置多高、权力多大,都要记得权力来自人民。如果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谋取私利,严重违纪违法,以至滑入犯罪的深渊,就既背叛了共产党,又背叛了人民,注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注定会遭到党和人民的唾弃。

    一些人之所以忘记为官的初衷,背弃自己的良知,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背叛了党和人民,原因可以找到很多,最根本的一条是权力观出了问题。早在2010年9月1日,在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习近平同志就强调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在论述官员与百姓关系时,古哲先贤总是强调,“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如果当权者一意孤行,必会“自绝于天,结怨于民”。这些流传几千年的中华传统用权智慧,历代有操守的士大夫都能够恪守于心;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却随意破坏组织纪律和规则程序,放纵行使公共权力,把公权当私器,把权力当作身份、等级、荣誉、地位和权势的资本,追求权力占有和特权享受,以权谋私,为所欲为。其思想根源就在于颠倒了官员与人民、公仆和主人的关系,总是以人民群众的“父母官”自居,视百姓为臣民,甚至为草芥,无丝毫敬畏之心、感恩之心。

    坚持用权为民,就是要站稳党性立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特别是当个人感情同党性原则、私人关系同人民利益相抵触时,一定要站稳党性立场,坚定不移维护人民利益。必须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真正做到事事出以公心、时时用权为民。

    坚持用权为民,就是要心系人民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权为民所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和顺应深化改革新进程,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让老百姓生活越来越好,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必须始终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心存敬畏,知耻知止,慎微慎独,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官。

(原标题:用权须为民)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  编辑:吴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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