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连载新闻”关注小人物命运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09-12-29 06:26   

    以前一篇精彩的“连载小说”能提升一份报纸的销量,现在愿意开辟版面刊登小说来吸引读者的报刊越来越少。很多时候对一热点事件持续关注,所产生的追踪报道,可能比小说的情节还跌宕起伏。更具戏剧性的是,小说主人翁的命运在作者笔下早有安排,而媒体追踪报道的持续关注,公众参与讨论,很有可能影响现实中主人翁的命运。

    作为一个国内新闻编辑,到年底回顾盘点时,我不查资料一些新闻事件就能浮现在脑海中。根据艾宾浩斯记忆曲线,遗忘的进程并不是均匀的,不断重复才能加深印象。那些“连载新闻”因为不停地跟进追踪报道,自己在某一时间段连续处理强化了记忆。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我的榜单受记忆限制很个人化,最大的局限性是云南本土不纳入自己所编辑稿件范围,而2009年云南热点“连载新闻”不少。

    “重大题材型”连续报道。如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报道、新疆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因题材重大,关注度高,国内新闻年终总结,这些大事件少不了。

    “汗牛充栋型”连续报道。这当属陈水扁家族弊案和重庆打黑风暴系列报道,在我眼里关于陈水扁案如同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鸡肋”,长篇累牍地追踪报道不知道何时到头。重庆重拳扫黑除恶,因涉及面广、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各家报纸都不惜版面持续大量报道,这场声势浩大的专项行动中也让原本只是配角的辩护律师被冲到风口浪尖上。

    “中规中矩型”连续报道。这样的报道多见于灾难事故,如公交车燃烧、水灾旱情冰冻、山崩地裂、矿难塌方、桥倒楼翻……这样的天灾人祸之所以常规,是因为当事故一发生就知道肯定是要持续关注来追踪报道的,伤亡人数的变化、应对措施的执行、事故原因的查明、赔偿方案的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这些新闻点不可能一天就能说清楚,但持续报道大抵遵循这样的套路。同样常规的还有那个彩票中奖3.6亿元的幸运儿,开奖以后,后续对中奖人身份的猜测和质疑、最终领奖,也没有超出新闻操作的一般套路。

    “峰回路转型”连续报道。与“中规中矩型”报道相比,这些事件的结局是一开始无法预料的,媒体舆论介入后事情发生了转机。邓玉娇和梁丽的命运,一开始谁能料到她们经历磨难后最终能获得自由身呢?又如上海的钓鱼执法事件,钓鱼执法不是今年才有,也不是上海才有,但对行政执法中的潜规则的鞭笞,让政府部门承认自己的错误,这也是2009年的头一遭。

    “节外生枝型”连续报道。圆明园兽首海外拍卖事件是2009年国内新闻开年的重头戏,激起人们内心澎湃的爱国情愫,可在最关键时候杀出了个蔡铭超,竞拍后拒不付款,有关中国人信誉的反思让人心虚。再如,湖北大学生结人梯救落水少年溺亡事件,一开始铺天盖地地树榜样、唱赞歌,但 “携尸要价”的社会丑恶面的曝光,让人唏嘘不已——讨伐不彻底赞美无意义。今年高考刚结束,南方周末就报道了重庆高考民族加分弄虚作假事件,果真枪打出头鸟,文科状元何川洋只因画蛇添足的民族加分,本来可以挑选任何学校的分数,却遭到哪个大学都不要的境地。然而,重庆民族加分造假事件的持续追踪报道并不彻底,除何川洋和田中外,另外有同样道德瑕疵的30人现在却安然无恙地坐在大学课堂。

    “不可复制型”连续报道。罗彩霞被公安局政委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中国青年报推出多篇有分量的报道,让罗彩霞最终找回专属于自己的名字,也让冒名顶替者的父亲王峥嵘身陷囹圄。可后来各地又报出多起类似的冒名顶替案,就再也没上过新闻头条,哪怕那些被冒名者比罗彩霞更倒霉。胡斌只是每天上演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司机中的一个,却被聚焦在镁光灯下,很少听说交通肇事被认定有罪并定格判三年的,豪车在斑马线上撞死人的连续几起案件都集中在杭州,让“人间天堂”的名号多了戏谑的意味。我想这并不是说杭州的司机更猖狂,而是当地敏感度更高而已。成都孙伟铭醉驾案、南京张明宝醉驾案……这些看似重复上演的悲剧,也促成了“严惩酒后驾驶专项行动”。

    纵观这份不完整的新闻盘点,有一大半都是法制新闻,靠法律来解决的问题往往是矛盾升级的产物,自然受到媒体选题时青睐,加之法制新闻报道总是分阶段的,如起诉、一审、二审……客观上形成了持续报道的必要。难怪法院对此有意见了,对在审案件的倾向性报道感到不悦,不过舆论并不是单向性的,往往正反观点并存。从这些案件的最终结果大抵是公正的,很难支持“舆论审判”胜利的结论。也正是有了舆论的关注,法官才不敢懈怠。

    人咬狗才是新闻,新闻追求“异常”,可有的法制新闻一开始便是“狗咬人”式的司空见惯。这些当事人涉嫌的都是常见罪名却成了疑难案件,让人争论不休。邓玉娇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梁丽的“捡垃圾”是盗窃还是侵占?胡斌飙车是交通肇事还是危害公共安全?……当事人心里想的恐怕只有自己才知道,可我们却用记者所描述的不完整的新闻事实当做证据材料猜测这些当事人的主观态度。

    翻开人民法院案例集,很多不被新闻关注的案件可能比这些热门案例更重大疑难。虽然我们总是在回避“仇官”、“仇富”现象,可有的东西就是能触动人们最敏感的神经,引发受众共鸣。毫无疑问,邓玉娇、罗彩霞、梁丽、谭卓都被描述成弱者的形象——手无寸铁的弱女子VS官员凌辱、贫困家庭的复读大学生VS公安局政委、贤淑的清洁女工VS“无人看管”的黄金、浙大毕业的有为青年VS嚣张气焰的“富二代”……这些选项面前,我们的同情心驱使着要为谁说话。

    这些持续关注的新闻,大多真的没啥太稀奇的,却总牵动着我们的心,虽然远在千里,却好像就在身边发生——贫富差距、教育公平、马路杀手、钓鱼执法、爱国热情、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安居乐业、安全事故……这些都发生在别人身上,却如那个彩票中奖的传说般,投注站近在咫尺。“连续报道”满足受众知情权的同时,人们又有些许忧虑:同样的事情会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会不会和这些新闻当事人有着同样的命运。

来源:红网  作者:普嘉  编辑:易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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