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络直播背后的赌局:118人涉及21省份 赌资3.4亿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李 冰 盛敏 女主播抛个媚眼、说句“加油”,小伙子“猜车标”几个月就损失逾5万元。公安机关循线深挖,侦破一起利用网络平台组织赌博新型案件,涉案人员涉及21个省份118人,涉案赌资高达3.4亿元人民币。最终,由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案件于2019年4月落下帷幕,涉案被告人受到法律严惩。 名为游戏 实为赌博 刘某家住江苏张家港市,是一名打工族,上网是他的日常消遣。2016年12月,刘某跟往常一样在网上与网友陆某闲聊,听其介绍有个直播平台很有趣,推荐他去玩玩。刘某一进到直播平台,女主播隔着屏幕就向他抛媚眼、嘟嘴卖萌,心中大为喜爱,打赏不断。几番互动下来,两人逐渐热络起来。 “小哥哥,除了主播,我们还有好玩的游戏呢。”女主播娇声说道。被这么一哄,刘某就按照其要求先刷了价值500元的“珠宝首饰”等礼物,后由女主播代为转成游戏币。 一番操作后,刘某进入了“猜车标”游戏中。游戏界面有八个格子,对应4种汽车车标,每种车标有大小之分,玩家用游戏币“竞猜”车标,不同的车标对应不同赔率,押中车标就会赢得游戏币,没有押中就会输掉游戏币,最后余留的游戏币还可以再次兑换为现金。 尽管还不熟悉游戏规则,但在女主播的怂恿下,刘某还是投注了几次小赔率车标。随着小胜几把后,刘某在女主播“加油呐喊声”中,越押越大,越猜越红眼。在随后几个月中,刘某频繁在该平台参与“猜车标”游戏,投入逾5万元。 连续损失的刘某意识到事情不对,这并不是游戏。2017年2月,刘某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报案。随后,警方根据刘某提供的线索展开调查,赴上海、浙江等地顺藤摸瓜将一个庞大的网络赌博组织中一系列犯罪嫌疑人陆续抓捕归案。 直播为幌 混淆视听 经查,该组织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最上游为两家企业,即网络赌博程序及直播平台的开发商和运营商。从网络赌博组织的最上端向下呈线性辐射状,运营商旗下有3家网络直播网站,每个网站有其负责人,网站中开设若干虚拟直播“房间”,每个“房间”又有代理和工作人员,负责“房间”内赌博组织和赌资流转。 2017年3月,作为直播平台的开发商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曾某被抓。经查,曾某毕业于上海某名牌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创办了该网络科技公司。该公司创立5年有余,主要从事网络技术研发,研发维护网络社区,包含其中的直播业务,同时还开发了一些网络游戏,凭借其专业技术在业界和网民群体中有了一定的影响。 同时被抓的还有作为运营直播平台运营商浙江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朱某,尽管只有高中文凭,但朱某凭借灵敏的商业“嗅觉”跻身于高端网络信息技术产业,主要负责直播平台、网络社区的运营。 就这样,会经营的朱某与懂技术的曾某在同一领域中产生了交集并擦出“火花”,投入开发新的平台,一方负责技术研发,一方负责运营维护。而在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面前,他们试图违反法律规定寻找“捷径”,想方设法打“擦边球”。 面对司法机关的讯问,曾某、朱某均对犯罪行为矢口否认、百般辩解。两人将实际进行的开设网络赌场行为与普通的网络直播和网络游戏相混淆,并为自身行为寻找合法的说辞。 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两人将赌博链接隐藏在正常的网络直播中;赌资通过现实货币与虚拟游戏币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房间”代理、直播主播等媒介之间多次转化,中断的赌资流转链条,模糊了赌资的本来面目。同时,他们还设置直播平台推广项目,很多不明真相的网民被直播表象所吸引,进而进入到直播“房间”中的赌博链接,通过充值从“游客”变为“赌客”。 深陷泥潭的“游客”陆某并没有选择报案,而是变成“赌客”,他也是公安机关最早抓捕的犯罪嫌疑人之一。“我也是因为押错注,一连损失2万多。后来知道当‘代理’推广项目可以拿到15%的提成,就把刘某拉了进来。”陆某交代。而像陆某一样为了拿提成变成同案犯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均是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是开设赌场犯罪的被害人,大多沉迷于赌博,成为赌客后为了提成“拉人头”,招揽、迷惑将更多人拉进网络赌博深渊。短短一年,就有涉及21省市118人成为“下线”,涉案赌资3.4亿元。 涉案众多 抽丝剥茧 由于涉案人员众多、证据繁杂,如何对涉案组织人员涉嫌犯罪认定,成为承办检察官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公安机关侦查之初,苏州以及张家港两级检察院多次派出经验丰富的检察官通过现场阅卷、与公安民警共同座谈探讨等方式,针对犯罪嫌疑人讯问、电脑资料等证据补充侦查的方向提出了建议,明确将证明赌资流转以及上下游之间的抽头渔利关系作为侦查的关键。通过公安机关大量工作,在该网络赌博运营商财务负责人处查获的与各“房间”代理之间抽成的电子账目明细成为了最终定案的关键证据。 2017年4月,经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张家港市检察院对这起新型网络赌博案件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曾某、朱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以开设赌场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其余100多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除了上游开发商、运营商及网络直播平台负责人之外,还有百余名网络直播平台“房间”代理。代理们尽管从事了涉嫌犯罪行为,但无论在主观恶性上还是社会危害性上都不能与“上游”人员即网络赌场的开发者和运营者相提并论。 为此,承办检察官在专题研讨后认为,对于下级代理而言,主观上是为了获得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且除吸引赌客赌博外也存在获得赌博网站的利润自行充值的情况。从主客观相统一、量刑均衡原则出发,以参与赌博利润分成认定其数额较为合理。对于上级管理层来说,其经营的平台存在赌博行为,以总共的赌资数额更能准确认定其开设赌场的数额。 2018年4月,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4天。控辩双方围绕网站是否属于赌博网站、网站赌资数额如何计算等问题展开辩论。 2018年6月,经张家港市检察院指控,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曾某等11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期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至25000元不等的刑事处罚。后曾某等5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1月,苏州中院对曾某等4人(一人撤诉)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予以驳回。今年4月,二审裁判文书陆续送达,这起历时两年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