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闹市区有一家黑色外墙、高冷装饰风格的KTV酒吧,每当夜幕降临,店面的白色灯带发出频闪刺眼的光芒,门前常常聚集着几名青年男子环顾四周,让过往行人不由得产生神秘感。 “这家酒吧可不简单,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起利用色情酒托敲诈勒索案就发生在这里。”承办此案的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刑检一部检察官刘鸿芸向记者介绍。 市民小张在微信上收到一名陌生女子添加好友的申请,该女子的头像风情万种,还主动邀约相见,见面地点就选在了女子提出的这家KTV酒吧。二人刚坐下,还未及多说,服务员便径直端来了果盘和啤酒,随后,一名手持POS机的工作人员前来催促结账,近万元的账单让小张瞠目结舌。本想理论几句,但看到收银员旁边站着的几名膀大腰圆、凶神恶煞般的男子,他便没有了争辩的勇气,只得乖乖交钱,悻悻离去。 直到案发核实证据时,小张才有机会一吐心中郁闷:“事后才明白,从加微信开始到交钱离开,处处都是坑,中了连环计。” “案件移送到我院时,起初以为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后来审查发现该案与黑恶势力犯罪的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犯罪成员、有明显首要分子、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犯罪活动等特点高度吻合,随即层报请示市检察院扫黑办。”刘鸿芸说。 天津市检察院扫黑办接报后,立即启动三级联动办案机制,由市院直接挂牌督办,分院进行业务指导,河西区检察院具体承办。有着30年办案经验的刘鸿芸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先后制定了4份补充侦查提纲,围绕赃款流向、作案工具、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环节提出了需要收集完善的证据目录,进一步引导规范侦查工作。“谁都知道这是犯罪,可是证据呢?”这句话成为了刘鸿芸的口头语,提起公诉时,案卷已从6本变成20多册。 “经查,该犯罪集团经常流窜于京津和大连等地作案,利用酒吧KTV场所,通过微信发送暧昧信息等诱使被害人前往,并以言语威胁、恐吓等方式强制被害人高额消费,先后作案多起,累计索要钱款5万多元。”经过抽丝剥茧,刘鸿芸对该集团15名成员所处的地位、作用逐个进行剖析,准确划分每名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该案的首要分子和部分被告人心存侥幸,对犯意的提出、是否存在言语威胁、作案工具的使用、赃款的流向均有所隐瞒,提供场所的被告人及服务员、放风人员也在庭上相互推卸责任、避重就轻,企图逃避法律追究。刘鸿芸在开庭前对此早已有所准备,庭审中,她围绕同伙供述、证人证言及获利情况,交替利用针对性讯问、交叉性讯问,对被告人妄图一带而过的细节进行深挖细查,同时结合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现场勘验笔录、银行交易明细和微信记录等大量书证、物证,层层揭示被告人辩解的矛盾之处,全面客观还原了案件真相,有力指控了犯罪。 天津市河西区法院全部采纳了公诉意见,于近日作出判决,认定该团伙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分别对马某、仇某、严某等15人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