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公安 5月13日下午,湖南省公安厅法医鉴定室、邵阳市和隆回县公安机关调查组按程序向“2019.1.2”隆回县小沙江镇旺溪村2名儿童死亡事件死者家属通报了湖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陆某、罗某强死亡原因符合冻死。 2019年1月2日下午,隆回县小沙江镇旺溪村2名儿童陆某、罗某强赤身死在村里小溪中。1月4日,市县公安机关进行第一次尸体解剖,提取检材送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等单位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2月28日,隆回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认定死者陆某、罗某强系冻死。因死者亲属对鉴定意见有异议,隆回县公安局聘请湖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对陆某、罗某强的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3月29日,湖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组织专家组赴隆回县,对两名死者重新进行尸体解剖,提取检材送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检验。4月25日,湖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文书:可排除陆某、罗某强因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常规毒物毒品中毒、致命性疾病、溺水所致的死亡。鉴定意见:死者陆某、罗某强符合冻死。 结合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尸体检验鉴定,死者陆某、罗某强系自行脱去身上衣物在溪水中洗澡导致冻死,排除他杀,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做出不予立案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