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至今未受任何惩罚 显失公平 陈建利的辩护律师认为,陈建利最后砍杀李宝华医生的行为与此前8个月的时间里,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的所作所为存在逻辑关系,不应将杀人的行为与此前8个月发生的事件割裂开来。 陈建利的第一辩护人表示,如果孩子死后院方能及时出面说明救治过程和死因、对家属进行安抚,如果新兴医院不以处理打砸医院事件作为处理患儿死亡的前提条件,如果在谈赔偿时莱钢医院不采取拖延的暧昧不明的态度,如果陈建利能够领回孩子的尸体,“这一系列的事件中,哪怕有一个环节做好了,也不会出现最后的惨剧。”陈建利的第一辩护人说。 陈建利的第二辩护人提到,从事发至今,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的相关人员没有受到行政层面或纪律层面的任何处罚,他认为将所有后果由陈建利一人承担,这显失公平。 公诉方:建议维持原判 公诉方认为,一审的种种证据和陈建利自己的口供可以充分证明陈建利是蓄谋杀害李宝华医生的,在女儿死亡后,陈建利没有做到用理性的方法寻求问题的解决,反而以杀害救治其女儿的医生的方法泄愤。对于陈建利提出的他具有自首情节,现场主动要求护士打电话的情况,公诉方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陈建利所说属实,现场证人证言仅可证明陈建利阻挠他人对李宝华施救,公诉方同时认为,陈建利之所以一直待在现场没有逃离,是因为他当时已被层层围住,无法逃脱,而非主动等待警察到来。 公诉方认为陈建利主观恶性大,手段残忍,建议法庭二审维持原判。 被害人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同样认为陈建利是蓄意杀害李宝华的,一审量刑适当。针对陈建利辩称的“带刀去找李宝华是为了吓唬他,让医院引起重视”,诉讼代理人当庭提问陈建利为何当日特意给刀开刃,陈建利答:“因为老板说免费开刃。”诉讼代理人问:“是不是刀不够快才开刃。”陈建利答:“是。”诉讼代理人表示,陈建利第一刀就砍在了李宝华的头部,杀人的意图从一开始就显现了。 但记者也注意到,公诉方在庭审过程中提到,事发后8个月的时间里,陈建利除最后一次行凶外,此前并未去找过李宝华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