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记者 郭琳琳 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起醉酒小伙遭男服务员猥亵的案例。据检察院介绍,喝醉酒的男子阿强被朋友送到酒店休息后,朦胧中却发现有人在身上,是酒店的男服务员。男子随后给朋友打电话,朋友报警。目前,涉事的酒店男服务员已被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罪批准逮捕。 据介绍,这是今年二月发生的事情。阿强、阿天一行五六人,年轻的小伙子,推杯换盏,阿强很快就醉倒。见朋友不胜酒力,阿天等人将阿强送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某连锁酒店休息,面对保安“留一个人照顾醉酒朋友”的建议,阿天等人觉得不以为然,便离开了酒店,并没有注意到酒店前台男服务员复杂的表情。 半小时后,前台服务员韦某跟保安大哥打个招呼说上楼洗澡便离开了,然而事实是韦某拿上阿强房间的房卡,进入阿强的房间。 直到阿强朦胧中听到手机铃声响,觉得身上不适惊醒,发现身上有个人。惊慌的他赶紧打通朋友阿天的电话,于是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阿强委屈地对警察说:“我身体目前没有什么不适,可我心理上接受不了,而且我也不知道对方有没有什么疾病。” 在社会大众的传统意识里,女性的性权利更容易遭受侵害,故有许多严格的法律措施加以保护。而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则遭受忽视甚至多带有调侃。事实上,男性在遭受性侵害的社会危害也很严重,被害人精神和身体上遭受重大打击却无处诉苦,有的甚至会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产生心理创伤。 如果事情发生在四年前,阿强可能确实没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是2015年11月1日,即《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后,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的客体由“妇女”改为“他人”。强制猥亵“妇女”和强制猥亵“男性”的刑期一致。这一改变,首次将男性性权利保护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填补了我国男性性权利保护的空白。于是,韦某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罪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