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2019年3月2日,胶州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微信群传播“胶州有一男一女,在街头问你要20块钱,说是穷得吃不上饭,然后他就抖衣服,你自己就全身都晕乎,脑子一片空白”。接报后,胶州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核查并加大巡逻力度。 上午11时许,胶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路边乞讨要钱。中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过巡查,在佳乐家附近将正在乞讨的李某(男,60岁,河南省民权县人)、赵某(女,59岁,河南省民权县人,与李某为夫妻)带回调查。12时许,民警又将在广州路鸿赛珠宝门口附近吃讨的杨某(男,55岁,河南省民权县人)、陈某(女,48岁,河南省民权县人,与杨某为邻居带回调查。 经查,四人于2月27日从菏泽乘车来到胶州,以“来胶州打工未找到工作,回不了家,也没有吃的”为由,在十字路口向过往等候信号灯的驾驶员、或路边行人、店铺老板进行乞讨。经检查四人的随身物品,没有网传的致人头晕的药品。 胶州警方提醒广大网民:网络非法外之地,遇到类似信息时要注意甄别,判断其真实性,以官方发布为准,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传播谣言、盅惑群众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胶州市公安局 2019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