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证金名义虚高借款金额,利息有时高达100%……一“套路贷”案件中,有退休教师夫妇350余万元房产被骗 金羊网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韦磊 梁诚 他们索要的利息达到了令人震惊的日息100%;有的受害人中“套”后债务总额足足增加了37.5倍;广州某大学的退休教师夫妇落入“圈套”后,仅两个多月,老两口350多万元房子就变成了嫌疑人的财产…… 记者21日从广东省检察院了解到,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近日办理了一宗“套路贷”案件:2016年以来,朱某某等5人以从事民间借贷为幌子,大肆实施“套路贷”,先后对88名被害人实施诈骗,金额高达3200余万元,另骗取被害人房产24处、机动车两辆及高档手机等财物若干。朱某某等5人被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套路贷”近年祸害社会,检察官对该案中的“套路”进行了详细“解剖”,并提供了“防疫宝典”。 套路1 放贷前“家访”摸清家底 据悉,近年来民间借贷交易活动日趋频繁,“套路贷”应运而生,它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暴力讨债”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 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通常会打着所谓的“无抵押、免息”“放款快,即时到账”等旗号吸引客户,通过发放贷款小广告,拨打骚扰电话等方式推销其贷款产品。 一旦有人相信广告内容并与之取得联系,犯罪嫌疑人会以提供上门服务为由前往被害人住所进行所谓的家访,其真实目的是为了搞清楚被害人的住所地,以便日后随时上门讨债。同时,以评估被害人的还款能力为由,套取被害人的个人和家庭财产信息,以便制定具体诈骗方案。还要求留下被害人身边至少10名亲友的联系方式,为后期轮番“轰炸”式的催收准备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