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7日晚,女大学生小冷(化名)前往昆明旅游,因拒绝了摩的司机王某的拉客请求,遭到王某殴打,后被鉴定为轻微伤。此事曾引起国家旅游局高度关注,并责成云南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犯罪行为,保障游客权益。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殴打小冷的王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小冷1.2万余元。 摩的司机拉客不成 殴打旅游女大学生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某生于1990年,小学文化,无业,云南建水县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7年8月20日被昆明市公安局刑拘。 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2017年8月17日20时许,被告人王某在昆明市官渡区南部洗车客运站地铁出口驾驶电动车拉客,与小冷因拉客不成引发矛盾。王某为发泄情绪,遂驾电动车尾随小冷至官渡区新螺蛳湾46号规划路,先后使用驾车冲撞、用拳头击打面部、用电动车钥匙戳头部等方式对小冷进行殴打,随后逃离现场。2017年8月19日,被告人王某在昆明市官渡区新螺湾物流城仓储区被抓获归案。 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小冷头皮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损害程度被鉴定为轻微伤。 此事曝光后引发各方关注。国家旅游局对该事件高度关注,立即责成云南旅游发展委员会尽快采取措施、查明真相、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犯罪行为,保障游客权益。云南旅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也启动相关机制。 打人后返回现场 法院未认定自首 判决书显示,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但辩解说是在小冷对他存在侮辱性言语刺激后一时冲动造成的犯罪后果。 王某称,事发当天,他在新螺蛳湾地铁站出口的公交站台用电动车拉客时,看见一个女孩出来,他就问对方坐不坐车,女孩说不坐,王某坚持要拉着女孩走,但女孩就是不肯。他就生气了,下了电动车去拉女孩的袖子,后来女孩骂他流氓,他听后怀恨在心,感觉受到侮辱,很气愤就想找机会打她报复一下。王某随后骑着电动车跟踪女孩,不久之后,他停下车开始打小冷,用拳头打女孩头部,小冷用手护住面部边喊救命边跑。随后,王某用车钥匙继续去打小冷。其间,小冷哀求他不要再打了,但王某并没有住手,后来看到小冷流血了,因害怕就没再打,骑着电动车跑了。 判决书显示,王某在打完小冷之后并没有马上离开现场,在逃离一段距离后,他又回到现场,想看看小冷是不是被打死了,后得知小冷报警后才离开。随后,王某将车钥匙的血洗掉,又跑回地铁站附近拉客。王某称,他打小冷是想教她做人的道理,从小到大父母都没有骂过他,所以他觉得被小冷骂了以后对其恨之入骨。 庭审时,王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害人小冷对被告人言语刺激在先,对本案发生具有过错。但法院认为,针对被害人小冷对被告人进行言语刺激的指证仅有被告人一方供述,在案证据无法证实被害人一方在双方因拉客不成引发矛盾前,对被告人王某存在言语侮辱行为,不能证实小冷对本案的发生存在过错;被告人王某拉客过程中与被害人小冷偶发矛盾纠纷后,借故生非,为发泄情绪对小冷实施殴打行为,其主观动机和客观行为上均具有随意性,故法院对辩护人意见不予采纳。 此外,王某的辩护人还认为,王某有返回现场查看小冷是否报警的情况,可证实其具有一定自首倾向,主观恶性不大。但法院认为,王某案发后返回现场是为了看小冷是否死亡,在得知对方报警后马上就离开了,没有实施救助,也没有主动投案,并清洗了车钥匙上的血迹,主观恶性较大,法院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男子犯寻衅滋事罪 获刑两年赔 1.2万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小冷还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了附带民事赔偿诉状,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5万余元。对此,王某表示,小冷的索赔金额过高,没有能力支付。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王某赔偿小冷医疗费6099.18元、鉴定费79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营养费2000元、护理费2000元、交通费1000元。对小冷要求5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求,法院认为,该项费用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赔偿项目,因此不予支持该诉求。 最终,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寻衅滋事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冷经济损失共计12889.1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