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被骗了5000元,便匆匆忙忙上网搜寻“网络警察”,试图追回损失,不料又被“网络警察”骗走50000元。接连吃亏还越吃越大的张小姐赶紧向现实世界的真警察报了案。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这个打着“网络警察”幌子四处作案的诈骗团伙成员判处刑罚,分别判处吴某等5名被告人34个月到1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到3千元不等。 龙岗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被告人吴某在各大互联网论坛以“中国110网络警察”等名义注册,并发帖声称自己是网络警察,受理各种被诈骗案件,同时留下了QQ号。吴某还找到温某、陈某、欧某、符某等人作为“卡手”(即专门为他人的诈骗行为提供银行账号、POS机,同时代为提取现金并从中提成)。几人约定,由吴某实施网络诈骗,温某等人负责提供接收被害人转账的银行卡并安排人员提现,每成功一笔收取15%的好处费。 张小姐是掉落“网络警察”陷阱的第一个受害者。2016年11月13日,张小姐因被网络诈骗5000元,通过百度找到吴某所发的网帖并与之建立QQ好友关系。她将自己被骗一事详细陈述后,吴某谎称已将其所支付的5000元冻结,并要求张小姐到附近的银行ATM机上接收退款。随后,被告人吴某紧急联系“卡手”,取得了一个银行账号。吴某首先侧面问知了张小姐银行卡中尚有7万余元,随后诱骗张小姐操作柜员机进入退款系统(实为转账界面),输入了上述银行账号,再输入退款代码49988(实为转账金额)。“卡手”陈某收到钱后,先到ATM机上取出8500元,再将余款转入“卡手”符某的卡上,由符某去ATM机取现。二人取款后,各自留下提成,余款则存入吴某所提供的银行账号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