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期间,她每月给养女生活费2000元,有时2400到2500元,已经参加工作的大女儿也会给妹妹零花钱。开始生活费是一下打过去,李女士后来隐约发现小女儿花钱太冲,就每周打500元,还嘱咐孩子“外边有天大的事情都跟家里说,别学坏”。 事后,她去了趟学校,才得知家里的乖乖女却是“大姐大”,同学、老师反映,王某在学校总是吆五喝六,出手阔绰。王某也说,自己缺钱了不会和同学借,而是找网络平台贷款,爱面子、奢侈是其“借钱也要花”的原因。 新贷还旧债 欠款十余万 法官和李女士追问,为什么最初三千元的借贷,会滚成十余万? 王某说,在南京上大学期间,因一次同学聚会,自己醉酒到医院洗胃,跟同学借了两千多元医药费。“怕妈妈和姐姐担心,不敢跟家人要钱”,于是上网搜索校园贷款的APP,贷了三千元还给同学。但对方通过协议让她连本带利还1.7万元,她同意了。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上述APP为“名校贷”。一位曾在该平台贷款的用户称,贷款1万元会先扣除两千咨询费,实际到手只有八千,还款则连本带利1.2万元甚至更多,“是个深坑”。 为了还贷款,王某就从别的地方继续贷款两万元,又欠下更多的本金和利息,直到案发她称已经举债十余万,无论如何也还不起了。 在这些债务中,王某说自己共到手三四万,钱都用来娱乐、给男友花费等。她提到,和男友交往期间所有费用都是她花,后来男友才知道是贷款。 李女士也知道女儿交了男友。上大学后,王某一次放假带男友回家,她觉得女儿长大了交友很正常,还带孩子们去密云古镇玩。当时她并没有想到,女儿一直在为这个男孩花钱。直到王某出事休学后,她和大女儿去学校收拾房间发现女儿给男友买的两双鞋,一双五千多元。 “校园贷”的事,王某一直没对家人说。去年暑假,王某回到家中时已欠下十余万贷款,对方威胁如果还不上就去家里要账。事发当晚,被债主逼得太紧,又不敢跟母亲提借款的事,王某想到偷钱。她把母亲银行卡绑定手机,猜出付款密码,给自己转账7万元。 盗养母财物 母女解除关系 李女士发现钱丢时,曾询问王某,在其始终不承认盗窃的情况下报警。经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就是王某。 至此,她才知道女儿有巨额债务,这时债主也追到家里。“每天不下四五十个要账的。”担心女儿前途受影响,她先到公安机关撤案,后给女儿办了一年休学,集中处理债务问题,也希望女儿有所改进。然而,李女士替女儿还了18万贷款后,王某“跑了”。 王某说,从母亲处拿的6万元用于还贷,剩下一万买了机票去南京,找男友玩了。而李女士发现女儿离家期间,又有新的债务追来,“气得卧床不起”。 今年1月,她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和养女的收养关系,并在公安机关取消了撤案申请。“我觉得孩子稀里糊涂的,自己都说不明白怎么回事。”李女士痛苦地说,感觉女儿交友不慎,可能被骗,如今已无法追究,只希望她认真改过。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偷刷银行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同时王某有自首情节,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盗窃养母财物,属于偷拿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物。公诉机关建议判处王某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