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乘坐出租车外出时,因出租车司机的原因导致手中的摄像机被摔坏,司机负全部责任。虽然司机在三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额210余万的保险,可在理赔时却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愿意主动承担。李先生的损失到底该由哪家保险公司来承担?
打车时摄像机摔坏了
6月24日,李先生乘坐杜某驾驶的出租车出行。李先生到达于洪区目的地交完车费准备下车。没想到,李先生一只脚迈到了车外,另一只脚还在车厢内没下来,司机没注意到,就启动了车辆。
出租车突然向前一动,李先生站立不稳,手中的摄像机便摔落到了地上摔坏了。李先生说,自己购买摄像机时花了26800元。出租车司机杜某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并表示自己在三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保险总限额高达210余万元。
三家保险公司不愿赔
杜某在先行给了李先生1万元财产损失后,找到三家保险公司希望予以理赔。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说,因为李先生手中的摄像机是车内人员的行为导致的损害,应由投保座位险的保险公司承担。投保第三者商业险的保险公司也同样认为应由投保座位险的保险公司来承担。
对此,投保座位险的保险公司却认为由于摄像机是在车外损坏的,应该由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险所在的两家保险公司承担。
自己交了巨额保费,结果却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来承担损失,杜某也是一肚子的委屈。
与此同时,李先生将杜某和出租车投保的三家保险公司一并起诉到于洪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摄像机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法院审理认为,摄像机摔坏是因为车内人员的行为导致的,理应由座位险来承担损失。于是,法院判决座位险所在保险公司承担赔偿1万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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