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做了手术后,因颈部肿胀疼痛呼救,但来会诊的是一名没有执业医师证的实习医生。陈女士死亡后,曾派实习医生去会诊的副主任医师许某被追究了刑责。检方指控,因许某的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陈女士死亡。昨天,许某因涉嫌医疗事故罪在西城法院受审。据悉,这也是北京市首例医生被控医疗事故罪的案件。
>>事发
患者术后实习医生会诊
据陈女士的丈夫徐先生介绍,陈女士曾在北京一家银行工作,2006年被查出肾衰竭后,一直进行透析治疗,病情控制得很好。
2011年6月22日,43岁的陈女士入住人民医院胃肠外科,入院诊断为“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结节,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等。6月24日,陈女士做了甲状旁腺全切除、双侧甲状腺部分切除手术。
6月27日,陈女士从胃肠外科转入肾内科继续治疗。6月29日1时许,陈女士感觉颈部手术部位疼痛,呼叫医务人员。1时20分许,肾内科值班医生向外科发出会诊申请。1时40分许,外科的实习医生张某去会诊。张某说,是他的代教老师许某让他去的。张某看了之后,给病人服用了止痛片。
2时45分,陈女士颈部疼痛加重,3时,张某又来会诊,结果是“建议查B超,必要时施行床旁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
3时45分,陈女士做完颈部B超,在返回病房途中憋气症状加重,开始吸氧,在病房内陈女士突发窒息,意识丧失。在经过一系列紧急处理后,陈女士被推入ICU。
2011年8月14日上午,陈女士经抢救无效死亡。
>>报案
家属告医生未及时到场
徐先生说,妻子去世后,他咨询了很多专家得知,2011年6月29日,张某在第二次会诊时说要做B超是错误的。如果当时将伤口割开,将血放出,人就会没事。或者做完B超后马上推到外科急救室做手术,也来得及,不该再推回病房。
徐先生说,当天他因照顾生病父母没有在医院陪妻子,而让岳母在医院。据他了解,6月29日凌晨在医院普外科值班的医生是许某。但在会诊过程中,许某没有去,让实习医生张某去的。
直到妻子做完B超被推回病房,出现垂死的状况且场面混乱以后,才出现一个大夫,但他不确定是不是许某。
徐先生随后向西城警方报案,要求立案追查许某的刑事责任。警方当时提出要有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他于是申请做了相关鉴定。
2012年8月28日,北京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书,认定事故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人民医院负主要责任。该份鉴定书中,专家分析意见认为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存在如下过失:一是让仅取得医师资格证、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证的人员独自急会诊,违反了《医院工作制度》关于会诊制度的有关规定;二是对患者颈部手术区域血肿压迫气管导致的窒息救治不力。上述过失与患者最终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拿到鉴定结论后,徐先生再次向警方报案。2013年12月4日,人民医院外科副主任医师许某被西城警方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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