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要回相亲的红包钱,福建省连城县一男子竟然拐骗女方家男婴,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连城县法院24日披露,该院一审以拐骗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柯某清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13年6月26日,被告人柯某清同其父亲柯某富、姑姑柯某招及媒人江某福和吴某华到连城县新泉镇官庄村杨某群家相亲,柯某富包给杨某群及其父母、嫂子及侄女共计五个红包。
2013年8月18日,被告人柯某清到杨某群家看望生病的杨某群,杨某群以自己得肾结石会影响生育为由不肯同被告人柯某清继续交往。被告人柯某清认为受到欺骗,遂产生要回柯某富包给杨某群及其家人红包钱的想法。
2014年1月16日,被告人柯某清到杨某群家,仅在杨某群家二楼的一房间内见到彭某燕生育的一名男婴而无其他人,遂将该男婴抱走并打算放在家中或其姑姑柯某招家中抚养。被告人柯某清抱着该名男婴在连城县新泉镇官庄村村口坐上一辆从庙前开往连城方向的客车,客车在新泉镇“心连心”大酒店门口被拦下,彭某燕抱回被柯某清带走的男婴。现场群众报警,被告人柯某清被到场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柯某清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使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被告人柯某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柯某清的犯罪事实及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