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日前下发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将特大型城市的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划线,从以往的100万人提高到500万人。
我国以往的城市规模划型标准确立于1980年。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当时的特大城市的标准是100万人以上。按照这个划线,截止今年,全国的特大型城市共有140个。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要合理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这意味着如果按照旧的标准,这140个城市都将受到限制。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表示,旧标准已经不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
徐林:我们这次的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它涉及到农业人口的大规模转移。我们城镇化规划里提出,到2020年要使一亿左右的农民工今后在城镇落户;要使一亿左右的目前居住在各类城镇的棚户区或者城中村的人,要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通过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使得一亿左右的人能够在中西部地区就近转移,实现城镇化。如果我们按照原来那个标准,对所有一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都要严格控制规模,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调整后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小型、中等、大型、特大型、和超大型城市的人口划线分别为20万、50万、100万、500万和1000万。按照新的标准,人口数量超过特大城市标准,也就是超过500万的城市大幅缩减至16个,这些城市将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徐林表示,新的城市规模标准更易规模经济的优势:
徐林:有很多研究表明,大概是两百万到五百万之间的城市是最符合规模经济的,就是从效率的角度来说,可能是最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