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为讨好未来岳母参与犯罪 4人被判7~11年
行凶动机:死者患精神类疾病多年,发病时会伤害其他人,医药费和赔偿费用给家里造成沉重负担,母亲、姐姐和妹妹决定将其杀害。受未来岳母邀请,姐妹男朋友参与其中。
法院判决
母亲—有期徒刑7年
姐姐—有期徒刑11年
姐姐男朋友—有期徒刑9年
妹妹男朋友—有期徒刑11年
本报讯 王某水身患精神类疾病多年,病发时还会在外伤人,沉重的医药费以及因他伤人而产生的赔偿费用给家里造成了巨大的负担,家人日渐对他产生了厌恶之情。一次王某水发病竟将隔壁邻居砍伤,彻底点燃了王某水母亲、姐姐和妹妹心中的怒火,萌生出将他杀死一了百了的念头。谋杀计划实施中,姐姐男友和妹妹男友为讨好准丈母娘也加入其中,最终将王某水残忍杀害。
昨日,记者获悉,本案经广东省阳西县法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王某水母亲、姐姐等人7年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经办法官指出,相对一般杀人案件,本案是因家庭矛盾引发,有着特殊犯罪背景,因而在量刑上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
两个未来女婿动手杀人
阳江县男子王某水患有精神类疾病,多年来他和母亲孙某新与姐姐王某带、妹妹王某完生活在一起。为了治疗他的病,家人找过多家医院但仍没有得到控制,病发时还会出现伤人倾向。长此以往,为王某水治病的医药费以及他伤人的赔偿费用给家庭造成了沉重负担。
据姐姐男友谢某尊供述,1998年1月29日,王某水发病时竟用菜刀砍伤了隔壁邻居,“大家都没想到他(王某水)发起病来就连平日里这么亲近的邻居都下得了手”,这使得王某水的母亲孙某新与姐姐王某带、妹妹王某完等人更对他产生了痛恨心理,并萌生了要杀死他的念头。
随后,王某水母亲请求王某带、王某完两姐妹的男友谢某尊、郑某试帮忙,两人出于讨好准丈母娘的心态答应了。次日下午5时左右,王某水母亲孙某新、姐姐王某带及其男友谢某尊以及妹妹男友郑某试一起在村里的竹林处商量要如何将王某水杀死。其间,王某带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商定由其男友谢某尊、妹妹男友郑某试动手实施。
当晚8时许,谢某尊和郑某试两人一起骗王某水上摩托车,将他带到事先选定的一条河边,接着谢某尊给王某水饮下了放有安眠药的饮料之后,趁着药物发作之机,谢某尊和郑某试便动手殴打王某水,并用石头压住王某水的身体将他沉于河中致其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水生前是被钝器打击头部和锐器刺伤颈部后被溺水死亡。
只有妹妹没有参与
经法院审理,因犯故意杀人罪,王某水母亲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王某水姐姐、王某水妹妹男友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王某水妹妹没有参加商议以及实施杀害王某水,为此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王某水姐姐男友谢某尊自案发后一直潜逃在外。2011年9月,谢某尊主动向阳西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阳西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尊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上,谢某尊参与本案预谋并着手实施了杀人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主犯。
但本案是因家庭矛盾引发的犯罪,且从犯罪主观方面看,谢某尊只有小学文化,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基于被害人家属的请求,出于讨好未来丈母娘的心态,不惜参与实施共同杀人的犯罪行为,其主观恶意相对不大,人身危险程度相对不深。再者,他后来真诚悔罪,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故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