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徒手在十几层的高楼上沿外墙爬上爬下,进入屋内偷完东西后,还夹着物品,再原路返回到自己租房,这在电视屏幕中才能看到的“蜘蛛侠”却在现实中上演。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男,23岁,辽宁籍)因涉嫌盗窃罪被浙江杭州余杭警方刑事拘留。
8月12日下午,杭州余杭的代小姐来到报案称,她放在客厅里的钱包和一部手机被盗了。
据了解,代小姐住在14层高楼上,窗户离地足有近40米,代小姐并不纠结这90元多块钱和一部手机,而是更想弄清楚小偷到底是怎么进来的。
警方通过现场勘查得出的结论初步判定:嫌疑人是通过外墙爬窗户进来的。“这么高的地方爬上来偷东西,小偷不怕摔死啊!”代小姐听到后倒吸了一口凉气息!
8月13日晚上,办案民警正在调查此案,住在同一幢单元楼里的隔壁住户张某也来到派出所报案,称他们家昨晚被小偷光顾了,被偷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手机和一块手表。
民警通过现场痕迹分析,确定两起案件系同一人所为。民警再次调看小区内外及周边监控,但并发现没有可疑人员进出。既然不是外面的人进来盗窃,那唯一的可能就是小偷也住在这幢单元楼里。
通过细致调查和访问排摸,警方锁定租在同一幢单元楼12层的男子姜某有很大作案嫌疑。随后,姜某被警方控制。
据姜某初步交代,他从8月12日至8月14日,连续三天凌晨,爬了四次,偷了两户人家。而8月13日晚上那次攀爬,是为了拿一个笔记本电脑的电源线。
据民警介绍,姜某1米8的个头,身材偏瘦但很健硕,从小就喜欢爬树,平时经常锻炼身体,去年还在健身房练过一年。
姜某发现,小区的外墙很适合攀爬,凭这身本事爬这种外墙没有问题,或许运气好的话还能捞点“外快”。很快,姜某就把这个想法变成了行动。
8月12日凌晨1点,第一次攀爬,姜某还是有点害怕,毕竟12楼摔下去必死无疑,但是姜某还是相信了自己的能力。他从自己租房的厕所爬到外面,再沿着外墙的横档往上爬,13层的屋子没有人住,姜某就爬到了14层,通过厨房的窗户,爬进了屋子事实盗窃。
8月13日凌晨,姜某从14层张某家中偷得一台笔记本电脑之后,想打开上网,却发现没有电源线,当天晚上,他趁事主没有回家,又爬进去偷来了电源线。
目前,姜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余杭警方刑事拘留。 |